“我姐姐是在月子中心坐月子,我爸媽給的錢。”
“我和我哥商量了,哥哥也說家里在城西的那套房子給姐姐住。”
“原本我爸媽一人分了一套房給我們三兄妹,但是姐姐那套房被那個前夫哄騙走了,現在沒了,城西那套房是爸媽打算給哥哥當婚房的,現在哥哥給姐姐了。”
女員工也沒有隱瞞,把姐姐的境況說了出來。
顧宜楠點頭。
這才是正常家庭應該做的事。
哪怕是出嫁又離婚的女兒,也應該有一份財產的。
而且員工的哥哥人還挺好的,把自己的婚房給了妹妹。
知道妹妹遭大罪了,心疼妹妹。
這才是一個正常哥哥該有的反應。
而不是冷漠拒絕離婚帶娃的妹妹回來。
“你爸媽和你大哥真好,居然愿意讓一套放出來給你姐姐住。”
“要是我離婚回家,我爸媽頂多讓一個房間給我住,但是房子是沒有的,都留給我弟弟了。”
“真羨慕你們家的氛圍,我爸媽口口聲聲說一樣愛我們,但是設計到財產,一定是給哥哥的。”
......
聽到同事家的情況,好幾個女員工羨慕起來。
“這不是很正常的事嗎?你們羨慕什么?你們爸媽不給那你們財產嗎?”